2023-10-30 13:30:24 来源: 点击: 0
“特别感谢你们!原以为要再跑一趟,没想到签份承诺书就可以办理了。”近日,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办税人员曾先生来办税服务厅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业务时高兴的说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办理人员在详细核对曾先生的纳税资料后发现,纳税人未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正当纳税人苦闷时,“税无忧”工作人员贴心地告知这项业务属于税务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范围内,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即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诺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承诺办理该业务,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最后成功为纳税人办理了14辆消防车的车购税申报业务。“你们税务部门的政策越来越人性化了,真是实实在在为我们减轻了负担,相信未来的服务会越来越好!”纳税人离厅前对“税无忧”工作室表达了赞赏。
为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自2021年7月以来,税务部门相继推出了2批共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着力破解纳税人反映的办事难、手续繁、多头跑等问题。其中6项涉及办理房地产交易税收减免事项所需相关证明,例如,纳税人办理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时,需提供的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其余6项涵盖了办理有关税务事项所需的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证明、权属证明、检测证明等内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行以来,咸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立足于纳税人所需所盼,不折不扣推进制度落实,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在办税服务厅大屏幕上播放政策解答视频,在展板宣传栏里积极公开有关事项内容,在人流量密集的广场、车展处发放宣传手册,并且联同不动产、工商、交管所等部门一起开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告知承诺制”月均办理量已达200余笔,切实从源头上降低了纳税人办税缴费成本,增强了纳税人办税体验获得感,营造了良好的征纳互动氛围。
下一步,第二税务分局将持续加力优化服务,在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同时,大力推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各类税费服务便利化措施,以“税无忧”工作室和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为平台,推动办税服务由线下拓展到线上、从窗口延伸到指尖,促进办税缴费更加省时、省力、省心,不断优化提升办税服务质效。
(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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