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通城县公安局、通城县税务局警税协作会议在县税务局举行,双方初步拟定了《通城县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警税协作机制运行暂行办法》,标志着通城县税费精诚共治、警税协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翻开了新的篇章。
《通城县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通城县税务局警税协作机制运行暂行办法》从总则、机制建设、协作的内容及形式、附则等4章规定了警税全方位的协作模式,实行“全链条”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不断发挥“税务+公安”合作的优势和作用,实现“1+1>2”的威慑效果,持续规范税收秩序。
会议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性、移送标准、移送程序三个方面以具体案例进行了分析讨论,县检察院就起诉标准发表专业意见。通过本次会议,我县在“两法”衔接的具体程序上达成了共识,为下一步合力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会议指出,一要打破警税信息壁垒,共享涉税案件数据。双方需提高警税信息交换效率,加强对企业信用认证信息、涉嫌虚假贸易企业名单、企业出口退税数据等分析研判。二要突出高效联动。对重大虚开案件,在移送—侦办—起诉三个环节建立证据通用规范,明确取证程序和标准,实现税务案卷与司法案卷证据的有效对接。三要严守保密红线。警税联合开展工作中,务必严守保密纪律,加强保密意识,不得泄露、宣扬相关工作内容。严格数据查询审批,不得擅自使用数据查询平台。
下阶段,警税双方将继续完善联合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精准高效打击的协同合力,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研判拓展和全链条打击,有效地维护我县营商环境。
(胡海 卢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