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办理一起公安机关移交的无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案件。
9月15日下午,公安县公安局黄山头镇派出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湖南牌照的小型货车从事液体酒精运输工作。
经查,车主郑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也没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按案件移交制度,黄山头派出所将案件移交公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公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郑某某调查取证后,发现其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违法事实清楚。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郑某某制作了询问笔录后,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后续,执法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理。
据悉,下一步,公安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形成既独立运行又相互协作、责权分明、职责细化、反应迅速、多方互动、立体监督的“网格化”的立体执法网络。
(王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