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税务部门的同志了,要不是你们给我们解决了成本票难以取得的问题,帮我们解除了涉税风险和内部审计风险,我们这个网络货运的平台经济项目可能就真的要黄了!”近日,咸安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走访湖北港口集团咸宁公路港有限公司时,帮助解决了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获得企业项目负责人的连声好评。
湖北港口集团咸宁公路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是湖北港口集团出资组建,旨在打造“平台+园区+三方物流+增值服务”综合智慧服务平台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公司于2020年取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有效整合湖北港口集团旗下公路运输业务,通过网络货运平台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业务。
因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网络货运业务量较小,暂未达到网络平台运输企业自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条件,以至于公司在进项专票取得方面存在一定困难,该问题也成了制约该公司发展壮大的“卡脖子”问题。
为助力平台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咸安区税务局以“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税收管理服务探索”改革事项创建试点为契机,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平台企业开展调研。针对咸宁公路港开票问题,该局指导企业统一代平台司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公司可线下向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自行领取税控设备线上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现了司机运输发票合规开具和平台企业运费支出成本的正确核算。截止目前,咸安区税务局共为412名平台司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63份,实现企业所得税营业成本3390.07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67.63万元。
“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新兴经济模式,它依托互联网平台联结产业链上下游、生产者与消费者实现交易撮合,极大提高了市场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但另一方面,平平台企业在税收监管上也面临着一系列难题。”咸安区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负责人陈哲介绍,近年来,咸安区税务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包容审慎监管”为原则,对新业态税收管理,既积极支持,又严控风险,为平台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咸安区税务局将继续以先行区创建为契机,探索实施有活力、有创新力的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措施,在全面做好数据监督比对和实地调研走访上持续发力,更好地促进辖区内平台经济企业健康发展,为咸安建设“四个首善之区”贡献税务力量。 (陈哲 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