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3日,石首市文峰路17号门前路段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撞到路边行人文某,致文某倒地受伤,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责任认定,该事故由刘某负全责。
人保财险荆州分公司石首支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前往石首交警事故中队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并前往刘某家中了解事故进展情况,获悉到刘某与死者家属调解意见基本达成一致。
经了解,刘某是全职在家带小孩,无收入来源,家中仅靠其老公工作维持生计。此次事故发生后,刘某无力承担赔偿金,只能想到向银行贷款16万元,来支付赔偿金。可是,刘某由于无财产作抵押,不符合银行贷款的条件,贷款来支付赔偿金的想法破灭。正当她一筹莫展时,人保财险荆州分公司石首支公司通过快速理赔,按照保险责任,将三者死亡最高保额15万元和医药费1万元,共计16万元赔付及时到位。
收到赔付款的刘某,激动的热泪盈眶,激动地说:“两车保险真是‘及时雨’,帮了我一个大忙,要不是这个保险,我这个家就散了,真是感谢政府,感谢人保财险公司。”
(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