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0日,红安县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中稷永通能源动力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中稷永通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7日,注册资本为1亿元,登记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进出口业务。该公司自2013年开工建设,后因资金紧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未实际开展经营,现处于停建状态,严重挤占开发区宝贵土地资源;拖欠众多职工工资,严重影响民生。2020年8月26日,该公司向红安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石卫国一行到园区调研两闲两低工作、督办永通机械破产准备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促进市场高效配置资源,助力综合治理“两闲两低”工作落地见效,该院迅速组建破产工作组,配强办案力量,强化组织保障,靠前服务。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卫国先后深入该公司,现场调研“两闲两低”、实地督办破产准备工作,详细了解职工工资发放、企业债务化解、企业闲置土地、闲置厂房、低效土地等情况,并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为稳妥推进破产清算做好充分准备。
该院接到永通公司递交的破产申请后,对企业财产状况、职工状况、债权债务状况和企业发展过程,逐项认真审查,及时裁定立案。
2020年9月9日,红安县人民法院采取竞争方式,从12家律师事务所和2家会计师事务所中,综合评审筛选确定两家律师事务所分别担任破产管理人和备选管理人。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快速推进破产清算审理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债权债务关系,确保公司破产财产应收尽收,最大限度减少债权损失,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方位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
熊毅 程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