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上午,武穴市刊江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在册21人全部到位。
培训前,刊江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一一进行了点检,并组织参加了爱国卫生公益活动,活动中参加人员精神饱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大扫除任务。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监管社区矫正对象的职能职责,刊江司法所所长赵有明开展《民法典》学习,结合身边法律问题进行讲解。
赵有明从《民法典》的制定原因、重要意义、基本原则、重大修改等几方面进行宣讲。重点围绕物权编、合同编、婚姻编、继承编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同时指出《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旨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此次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赵有明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培训结束后要开展自主学习,通过多种形式加深对民法典的了解和运用,提醒他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严格依据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并布置学习任务,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通过此次学习,社区矫正对象感触颇深,认识到《民法典》广泛确认了民事主体的各项权利义务,与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法治社会下全民学法守法已经成为共识,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顺利解矫,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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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赵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