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英山县人民法院温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矛盾激烈的三年相邻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张某与陈某各自所有房屋南北相邻毗连,张某房屋地势略高于陈某房屋。2014年陈某在屋后扩建长11.5米、宽8.3米,高7.6米的两层房屋,房屋东南一侧墙体与张某的房屋后山岩体间距约0.4米,毗连的房屋后槽沟处有砖墙阻隔,地下未预留排水口。2018年山体上槽浮土垮塌,阻塞了张某屋后沟,张某与陈某协商未成,找村委会协调未果。2019年双方再次协商屋后运土事宜,因支付运土费用问题发生矛盾,经村委会再次协调未果,张某以支付运土方费用、恢复排水通道、修建护坡、影响房屋通风采光等诉讼请求向英山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当日,双方在法庭各执己见,法庭审理中未能当庭调解。考虑双方为邻居的特殊关系,庭审后,承办法官做好了两手准备,一边着手准备判决,一边继续做双方调解工作。并多次到原被告所在地走访调查和实地勘察,还向陈某讲清利害关系并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让陈某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并用其它相似相邻纠纷的案例释法,告知其判决后的法律后果。
最终陈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愿意支付运土方款和恢复两家毗连处的排水通道。承办法官觉得张某这次打官司主要是为争口气,随后承办法官又继续做张某调解工作,张某看到陈某愿意支付运土方款和恢复排水通道,考虑到陈某屋后所建房屋对自己的生活并无明显妨碍,同意放弃其它诉讼请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当场向张某支付了运土方款,并在承诺约定时间内恢复排水通道。
至此,一起矛盾激化的三年相邻纠纷案件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熊文胜 段彬 童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