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30 17:47:3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6月29日,据记者悉: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处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
2019年11月20日,湖北辉创重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辉创公司)为山西省太原市某大桥建设项目制作27吨钢结构材料,某物流公司委托司机杨某运送该批钢材。因该物流公司与第三人及司机杨某的债务纠纷,杨某在运送该批钢材过程中,将运输车辆一直停在河北省邯郸市一汽车修理厂内。量达27吨的桥梁钢材无法按时交付大桥建设方,直接影响湖北辉创公司货款的回收和案涉大桥建设项目的推进,且钢材滞留时间长达六月之久,桥梁建设方欲追究湖北辉创公司的违约责任。该物流公司与司机杨某多次交涉未果,2020年4月28日,该物流公司将杨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件涉及疫情防控期间的企业经济风险防范问题,且关系到外省桥梁基础工程建设,团风法院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原告公司相关负责人和被告杨某,向双方详细了解涉诉钢材滞留情况及原因。承办法官针双方存在的纠纷,通过电话、微信多次联系双方,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商议。法官向被告杨某释明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并告知不履行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杨某于2020年5月初将27吨桥梁钢材运抵山西省太原市某大桥工地,原告物流公司在货物送达后向团风法院撤回了起诉。
这起案件从立案到原告撤回起诉仅历时12天,圆满解决了纠纷,桥梁钢材的及时运抵为湖北辉创公司避免了诉讼风险,货款得以及时收回为湖北辉创公司进一步复工复产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也保障了该桥梁建设项目下一阶段的施工顺利进行。原告物流公司及湖北辉创公司对团风法院的高效调解表示感谢。
(熊文胜 袁嘉欣 张颖茜)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