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近日,老河口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活动。
此次督察由老河口市委依法治市办组建督察小组分赴5个临江乡镇、7个重点市直单位,在前期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台账、评查案卷、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工作情况。督察结束后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根据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形成督察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督察工作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相关问题线索。
老河口市地处长江最大支流汉江中游,水系发达,有着“汉江之心”的美誉,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之一。开展此次专项督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长江大保护”系列决策部署、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的必然要求,下一步老河口市委依法治市办将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整改等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各项法律法规在老河口落地见效,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余艳玲 瞿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