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月15日,通城县司法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单位在三合中百广场联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我局工作人员通过开设法律服务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方式,向来往群众和沿街商铺、住户居民宣传《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引导消费者健康合理消费,对消费者提出的一些消费维权、网络购物等问题进行耐心解答,让群众充分了解消费维权知识,正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通城县司法局将努力提高普法宣传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为保障全县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葛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