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城县组织2024年第二次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会,就前一阶段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讨论,副县长刘长青主持会议,县司法局分管领导、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及原具体行政行为承办单位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参会。
会上,案件承办人全面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就本案关键点和争议点及社会影响等进行充分讨论,最终形成行政复议决定意见。
近年来,通城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抓手,从三个方面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坚持调解优先,重视分析研判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的衔接配合,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全面详实了解案情,知晓对方当事人的诉求,从根本上找准问题的关键点,以此改进工作方式,加强案件调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避免类似矛盾的再次发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严谨办案为民
秉持公权力审慎、谦抑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情、理、法相融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提醒行政机关负责人注重案件审理沟通,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等专题研究讨论案情,客观分析行政行为依据、程序等问题,细致推敲答辩,为出庭应诉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交流,实现信息共享,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有效落实。
坚持规范执法,强化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系统学习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旁听庭审活动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及业务能力,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通城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坚持县长审案,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紧抓不放。
(卢静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