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田县大崎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同学间打闹受伤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及时高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用司法护航了未成人健康成长。
学生小杰与小浩(均为化名)系中学同班同学。一天课间休息时,小杰、小浩互相打闹,小杰不小心被课桌椅绊倒,继而栽倒在小浩身上,导致小浩脸部撞在课桌上受伤。小浩伤情严重并且需要后续整容治疗。期间小杰家长和小浩家长就赔偿问题多次沟通未果,学校出面调解也因双方分歧太大而无法成功化解,双方关系一度十分紧张,小浩家长遂向大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小浩家长要求家长及学校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60000元。
案件受理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联系了案件三方当事人,厘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掌握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焦点,并通过背靠背、面对面方式开展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分析事件的责任和过错,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积极寻求最优解决方案。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调解、释法说理,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消除了误解,放弃了对抗,在和谐有序的气氛,双方家长及学校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小杰家长及学校共计赔偿小浩家长16000元。
大崎司法所提醒:由于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对于何为危险行为、实施危险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缺乏认识。因此,未成年人嬉戏打闹造成人身损害的事件屡见不鲜。对此,家长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积极履行保护、管理责任,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效避免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