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洲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四个聚力”,激活基层治理“法治细胞”,打通基层治理“末梢神经”,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洲实践”。
一、聚力法治宣传教育,下好法治惠民“一盘棋”
扎实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切实提升乡村法治治理水平,积极构建乡村基层治理新格局。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增强农村群众法治意识。通过村组微信群积极推送重点典型案例和三农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1683场,引导村民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加强法治阵地建设,营造乡村法治文化氛围。打造113个村(社区)法治文化示范阵地,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三是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农村学法守法新风尚。新洲区司法局、新洲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新洲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47户,覆盖全区行政村。开办高素质农民培训班47期,推动示范户主动参与到各类普法活动。四是培养法律明白人,打造乡村法治带头人队伍。积极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认定新洲区第一批“法律明白人”1196名并发文公布。组织全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法律知识培训,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五是大力开展示范创建,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在全区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新洲区汪集街茶亭村、潘塘街陈玉村、凤凰镇陈家田村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获评数量居全市首位。
二、聚力民生工程建设,畅通法援为民“最后一公里”
持续推进“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品牌建设,优化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讨薪审批手续。深入开展实施“公法助力乡村振兴”“法治体检防未病”等专项行动,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送法上门、解惑答疑。依托“12348”热线和“法指针”平台,及时收集农村企业和群众法律难题,委派律师线上解答,提供高效便捷服务。2023年以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专项宣传活动9场,开展普法讲座12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2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100册,受理案件1303件,受理诉讼案件685件,受理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447件,为群众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04.79万元。
三、聚力资源整合发展,唱好基层治理“一台戏”
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是自觉履行职责,服务便民惠民。“村居吹哨,律师必到”“周四有约”打通村(社区)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2023年以来,全区73名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服务3162次,涉及5608人次,其中法律咨询2117次、涉及2253人次;参与调解161次、涉及268人次;开展法治讲座166场、涉及1632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9件、涉及125人次;办理其他各类案件30件、涉及46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建议574条、涉及610人次;举办其他活动35场、涉及674人。二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尤其是处置疑难突发、信访案件过程中,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意见。三是运用“法指针”平台,实时释法解惑。法指针平台全区注册量218307人,线上解答法律咨询37729件,线上矛盾纠纷调解总数25561件,回复率100%,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聚力矛盾纠纷化解,织密平安稳定“一张网”
组织网络不断健全,调解队伍持续壮大,调解形式逐步创新。全区454个村全部建立调解委员会,现有调解员1362名,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基本实现有“房子、牌子、制度、章子”。总结“一街一品”可复制成功经验,延伸触角,拓展领域。打造“党员+名人+调解”模式,健全共建共治机制,共建无讼村(社区)示范基地,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预防延伸。成立新洲区社会矛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落实村级兼职调解员案件补贴,推行等级评定,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对基层调解人员采取“点对点”“面对面”业务培训,分级培训调解员2210人次,发放学习培训资料1万余份,提升基层调解人员整体素质。常态化落实“每周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近三年村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8034件,重大疑难纠纷14件。做到小事不出村,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下一步,新洲区司法局将在推进法治乡村体系化建设、全域化保障、精细化管理上下真功。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基层治理机制,补齐基层治理短板,以“传播法治、化解纠纷、法治体检、法律服务、护航发展”为载体,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关口前移,以服务提升促社会和谐稳定。
(程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