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守法意识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质量,提高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10月31日,咸安区司法局浮山司法所组织辖区内5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现场,浮山司法所所长黄琪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实施时间、重大意义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结合近年来身边发生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要求他们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远离黑恶势力,积极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本次活动,共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各类宣传手册100余份。
此次警示教育学习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也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
下一步,浮山司法所将多形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社会面宣传,积极发动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向群众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有效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蔓延,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走深走实。
(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