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武汉市新洲区召开“全省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先行区”创建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新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拥军主持,新洲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君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期间,新洲区司法局副局长蔡娟从创建目标、创建原则、重点任务、创建步骤、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对《武汉市新洲区关于全省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先行区试点创建方案(送审稿)》进行解读,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区直部门和各街道依次发言交流,提出建议意见,作出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创建项目在新洲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要以此次先行区创建为契机,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对照创建评价指标和任务清单,明确主体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细化活动方案,推进我区试点工作迈上新台阶,打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要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要立足企业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差异化法律服务需求,结合本单位职责,多方联动、共同推进,实现多层次、多类型法律服务资源的有机组合,有序开展“公法助力乡村振兴”、“法治体检防未病”、“法律顾问挂牌服务覆盖”、“1+N公共法律服务团”、“重点企业全程服务”、“金牌调解驻点服务”、“公证减免服务”、“法治惠企利民”八大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要广泛宣传发动,打造品牌标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运用融媒体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讲好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好故事。通过帮助企业查找法律风险点,梳理发现的情况问题,提出合法意见建议,降低企业因诉讼带来成本,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认同感。
此次会议对进一步优化创建方案,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进新洲区“涉企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创建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新洲区司法局将抢抓先行区改革试点建设机遇,充分发挥先行区改革项目服务优势,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新洲区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程佩 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