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红安县司法局组织县律师行业召开“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调查研究座谈会,传达学习司法部“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方案。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聂凤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股股长吴丽红主持会议,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何伟、全县五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本次座谈会。
会上,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何伟首先向全体参会人员传达学习司法部《“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座谈会精神》。何伟指出,人民群众、政法系统对律师的尊重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对律师工作的重视,全体执业律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日常工作上,努力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强、业务专、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律师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吴丽红向全体参会人员传达了《关于全市律师行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要求律所要积极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活动,当好民营企业“法治护航员”,推进法治民企建设,我们的律师队伍应有“服务促发展”的大局观,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等工作,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争取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各所主任、书记及律师代表围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进行了研讨发言:
湖北和楚律师事务所表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在“做”字,通过学习座谈会精神,应该更加主动的融入发展大局,担负起历史使命,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公平正义捍卫者、经济社会建设者的双重身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勇担善为。和楚所在今后的业务工作过程中,会始终毫不动摇地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
湖北龙吟律师事务所表示,通过对座谈会精神的深入学习,感触颇深,认为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首先要准确理解把握“践行者、奋斗者、维护者、推动者,守护者”的角色定位及要求。要加强律所的党建引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努力践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做好基层老百姓的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服务,维护基层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要提升自身专业能力,持续学习,用专业所长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身专业智慧;要保持正直、诚信的执业作风,加强律所风控管理与规范执业。
湖北朴诚勇毅律师事务所表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好”字尤为重要,一个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并不在于案件的数量,而在于人民的满意度,在于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规定完成当事人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朴诚勇毅所在以后的工作中必将,秉持着成全他人、成就自己的优良传统和发展指引,始终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满腔热忱投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湖北安怀信律师事务所表示,司法部“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座谈会精神,是对我们律师职业的深度解读和殷切期望,也是对全行业以实际行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号召。在今后的工作中,安怀信所将积极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做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忠实践行者;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厚植执业为民情怀,积极承担律师社会责任;积极引领青年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用实际行动践行座谈会精神,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湖北先路律师事务所表示,先路所将加大公益法律服务力度,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法》,努力让群众享受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发挥好律师作为政府、企业、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内容和方式,采取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满意度。
最后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律师行业党委书记聂凤丽对红安县律师行业“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聂凤丽指出,司法部座谈会精神提出的“五点希望”对律师怎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各所要深入领会学习,座谈会精神一是律师行业反腐的需要;二是党建工作的需要;三是树立新时代律师形象的需要。该县全体律师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和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我县律师行业在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红安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有效作用。持续强化律师队伍思想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律师行业的水平,从严要求维护法律权威,努力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律师队伍。
本次座谈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凝聚了共识,律师们纷纷表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大局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结合红安县律师行业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的新举措新成效,以及律师队伍的新气象新面貌,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展示红安律师的担当作为和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法治红安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杜航 吴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