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石首市东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时隔八年的劳动争议纠纷,双方当时人跨越了600多公里的距离,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赔偿金额达126800元。
时间来到了2015年,当事人肖某工作的重庆某煤业有限公司因国家政策因素停止煤炭开采,故公司停止运转。所有员工均被遣散,肖某也是其中之一,但公司将肖某遣散后未给他相应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在职期间也未给他缴纳五险一金。肖某是东升镇新港口村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对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一概不知,对于公司的侵权行为没有一点维权意识。被遣散后肖某离开了重庆回到了石首老家成为了一名出租车司机,上个月无意中与前同事取得联系,得知前同事于一个月前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了赔偿款。2023年5月29日,肖某带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了东升司法所,希望司法所帮助其维权。
听完肖某介绍的情况和他的诉求后,司法所长邹中炎给出了他的建议:“重庆来回一趟至少需要2天,如果走诉讼程序,不仅会影响你现在的工作和生活还会增加维权成本,最有利于你的办法就是约对方过来进行调解。”但是事情时隔多年,如何与对方取得联系并说服对方当事人千里迢迢的过来进行调解成为了最大的难点。
在进一步了解情况时,邹所长发现,当时肖某到重庆务工是经一个亲戚熊某介绍过去的,该亲戚又与公司老板袁某是亲戚关系,得知这一信息后,邹所长立即与熊某取得了联系,一方面在法律的角度上进行释法说理,表明肖某的诉求是合法的,应当被支持,另一方面引导熊某在情感上与被侵权人产生共鸣,肖某上有近八十岁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在校就读的儿子需要抚养,家庭的重担全部压在他一人身上,实在没有时间和金钱去走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大家都是亲戚,最后走到那一步都不好看。经过一番沟通后,熊某同意出面帮助肖某去争取合法权益,在熊某与公司老板袁某电话先行沟通后,邹所长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进一步与袁某通过电话进行沟通,晓之以情的表达对农民工辛苦工作的心疼,也讲述了肖某现在的家庭困难,并明确告知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和条款,表明了自己帮助肖某维权到底的决心。
在经过多次的沟通后,2023年6月1日,袁某表示同意过来进行调解,邹所长当即趁热打铁,沟通中考虑到袁某年过七旬,不易舟车劳顿,邹所长建议袁某委托其儿子作为委托代理人过来办理手续,并告知了委托手续,再三交代带好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为了节省办理时间,节约调解成本,且赔偿标准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邹所长先行通过网络和电话与袁某多次沟通,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后,制作成文书,只需袁某委托的代理人过来签字即可。当天下午双方达成协议,由袁某一次性支付肖某一次性经济补偿款和五险一金补偿款共计126800元,随后司法所连夜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第二天袁某的儿子带着授权委托书从重庆赶过来签署了调解协议。
临走前,袁某表示自己被邹所长为被侵权者维权的决心所震撼。肖某面对真金白银的赔偿款激动地连连道谢,他当时其实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是邹所长的坚定给了他信心和勇气。
(成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