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在罗田县匡河司法所,姚某某和周某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至此,一起长达20余年的矛盾纠纷终于化解。
据了解,姚某某和周某某家住罗田县匡河镇周家河村五组,2002年,姚某某在周家河村五组周家湾建房,为通行方便,在与邻居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独自出资将入户道路扩宽至3.5米,后双方因此产生矛盾。2021年,进村通组道路硬化时,姚某某要求村集体、邻里支付相关修路款,未果。后2023年,姚某某将水泥路砌上砖墙,阻止其他人通行。
匡河司法所所长熊克续了解情况后,积极主动介入调解。经多次实地走访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及周边群众意见证言,进行现场查看等。在取得第一手资料后,熊所长又再次上门,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和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背靠背”调解,从情理、法理两方面为切入点进行调解,认真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讲解宣传民法典等有关政策,从相邻关系的双方应遵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及邻居和睦相处的角度开导双方当事人,引导疏通双方心理症结,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熊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