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自治县司法局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工作,将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活动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公益活动制度,筑牢社区矫正领域“三化建设”基础。
集中教育“每月一主题+每次七环节”。每月按照年度学习计划的指定主题学习相应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落实落细人员点验、矫情通报、时政学习、法规教育、案例分析、品德培养、心理辅导教育流程“七环节”,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案例,通报奖惩情况,观看法治宣传片、警示教育片、时事政治新闻、本土特色文化视频,以现场问答、知识竞赛、心得交流等方式,让社区矫正对象在一次次集中教育活动中有所收获,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身素养,消解负面心态,积极面对矫正。
个别教育“量身定制+一人多策”。从犯罪罪名、个体特征、矫正阶段三个方面“量身定制”个别教育课程,精准定位社区矫正对象需要学习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并根据矫正动态适时调整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有效提升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法治宣传”。让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参与构建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入村(居)委会组织的志愿服务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融合方式,将社区矫正对象转化为“法治引导员”、“法律宣传员”,鼓励他们发挥专长建立自信,激活内在动能,助力他们重归家庭、重塑人生、重返正途。
作者:秦小琰 胡帅(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