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崇阳县法院通过网上受理案件、线上开庭审理、电子送达文书,全程线上办案的方式审结一起涉民工工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8年3月起,沈某雇请何某在其承包的武汉市洪山区某工地做工。2019年沈某拖欠何某工资6.7万元,出具借条约定付款日期。沈某到期未付,2021年2月何某到沈某家中催讨,沈某重新出具欠条,约定2021年10月15日前付清工程款6.7万元;若逾期未付清,按欠款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到期后何某多次催讨未果,将沈某诉至崇阳县法院。
何某因长期在武汉工作,便委托其儿子何某1作为诉讼代理人通过人民法院网上立案系统申请立案,崇阳县法院线上受理了该案。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后决定开庭审理该案,并向沈某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等,通知双方当事人于2022年2月24日到庭参加诉讼。到了开庭日期,沈某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何某1因突发疫情影响也不能到庭。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官便决定网上开庭审理该案。
△何某1在云上法庭向法官陈述
庭审现场,屏幕里,何某1详尽地向法官陈述诉辩意见,屏幕外,书记员飞速地记录着庭审全过程。经过法庭调查、举证等法定程序后,何某1通过云上法庭完成了笔录核对及电子签名等步骤。不到20分钟,一场同步录音录像的在线庭审就顺利结束。
崇阳县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沈某支付何某劳务费6.7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34万元,办案人员通过电子送达平台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判决书。
近年来,崇阳县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2022年1月份以来共网上受理案件58件,网上开庭30余次,电子、短信送达法律文书1789次。
(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