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孝昌法院在去年实施的案件测评模式基础上,实行“三评五核”新的案件质量管理模式,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评:即各业务庭、局评查员每月对报结案件进行质量初评;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各业务庭、室初评后移交的案件进行复查,并针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尔后移交各相关业务庭、局进行整改;各业务庭、局整改完毕或对评查指出的问题提出异议后,最后由审判委员会进行质量抽查或复核,并最终确定案件质量等次。
五核:即案件承办人在主办的案件过程中进行初核;各业务庭、局长通过审核裁判文书和诉讼材料等方式对所在庭、局的案件质量进行复核;分管领导对分管庭、局的案件通过诉讼材料的审核和裁判文书的签发进行三核;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对全院报结案件逐一评查进行四核;院审判委员会通过抽查与评议的方式进行终核。
(汪新元 杨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