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以“立检为公、司法为民”为原则,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1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0.7万元,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盼愁”,彰显检察担当,传递检察温情。
6岁,是在父母怀里无忧无虑撒娇的年纪,而明明(化名)本应圆满快乐的童年,却陷入了困境之中。这一切,都要从一年前的那场变故说起。
2020年10月,因为些许家庭琐事,李某某与妻子万某某产生矛盾争执,直至当日下午,二人仍未和解。在行走至农田中时,李某某联想起以往生活中的一些矛盾,趁万某某不备,用木棍击打其后脑勺,致其昏迷倒地。随后,李某某购买黄表纸和打火机返回现场,对万某某进行焚烧,致其死亡。2020年12月,李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2021年2月,经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变故发生后,李某某与万某某的两个孩子变成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中长子明明6岁,次子仅有3岁。虽然两个孩子都交由祖父母抚养,但祖父母年事已高,家中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抚养能力、精力有限。
“对孩子的救助不能等,更不能拖!”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了解此情况后,马上着手帮助这个突遭变故的家庭。在得到明明和其祖父的同意后,该院第五检察部主动为其提出国家司法救助,随后明明的祖父递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带着对明明的牵挂,该院办案人员详细研究案件始末、明明的家庭现状,了解到明明的父亲李某某为肢体残疾贰级,原低保户,母亲万某某为听力残疾贰级,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并结合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认定明明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救助对象和范围。
随后,该院举行了公开听证会,积极研究落实对明明的司法救助,大家一致认同明明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和范围,应当予以国家司法救助,顺利为明明申请到司法救助金。
(张妍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