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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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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镇司法所一起出租房引起的死亡纠纷调解案被司法部评为经典案例
2021-11-12 10:36:4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日前,黄梅县司法局黄梅镇司法所一起因出租房引起的死亡纠纷调解案,入选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案例库,此举标志着该案被国家司法部评为经典案例。
  2018年12月,因陪伴儿子在县城某中学读书,程某与丈夫杨某租住在黄梅镇位于县城某中学附近的房屋,该房屋产权属于某社区居民陈某。由于陈某出租的房屋自建成以来一直未安装楼梯扶手,2019年12月某日下午,杨某在租住房屋内从四楼楼梯坠落到三楼楼梯平台摔伤,因抢救无效死亡。因疫情影响,直到2020年9月,程某才申请黄梅镇司法所对此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员询问事发时“120”出诊的救护人员、实地查看发生事故的楼梯间现场、向屋主陈某核实事发经过等,形成了书面调查笔录,确定了程某丈夫杨某在出租屋楼梯间摔伤致死、事故发生时该出租屋确实未安装楼梯扶手、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的事实。调解中,程某认为,其丈夫杨某死亡与房屋楼梯未安装防护设施有直接因果关系,陈某作为出租方,应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租户的人身安全,陈某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出租方屋主陈某则强调,他的房屋本不愿意对外出租,是程某夫妇主动找上门,在实地查看了该房屋的现状后,再三强烈请求后,才同意出租的。关于房屋没有安装楼梯扶手,程某夫妇事先是知道的,杨某因主观疏忽大意造成坠落摔伤死亡,应自负责任,出租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只能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一定的补偿。
  调解员通过分析比较相同类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律宣传、道德评价和情理说服工作。经反复沟通、疏导,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各自的问题。屋主陈某不再推诿责任,愿意对程某丈夫死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程某对善后处理也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愿意作出重大让步,承担部分责任,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屋主陈某一次性赔偿程某人民币25800元,一场纠纷得以化解。
  (俞鹏 北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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