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杭州某服装公司周老板一行两人来到大金司法所寻求法律服务帮助。当事人称有一批价值50万元的服装辅料委托大金一服装加工厂代为加工成成衣,但大金加工厂拒绝发货。该杭州服装公司已和商场签订了供货协议,如果大金服装加工厂不及时发货,公司要双倍返还商场定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大金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即联系大金服装加工厂余老板。余老板陈述:2020年11月份,工厂和该杭州服装公司合作加工一批服装,服装公司以各种理由克扣加工费,态度蛮横,厂里亏损了七八万。并表示这次一定要把这亏损弥补回来,否则坚决不发货。双方诉求均未得到满足,形势一时僵持不下。工作人员以双方共同利益为出发点,经过三天反复做工作和协商,杭州服装公司答应补偿大金服装加工厂去年损失37000元,由大金司法所保管加工费共计13万元,双方签订协议发货。
大金司法所充分发挥“枫桥经验”,主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有效避免了一场官司,节约司法资源,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将双方损失最小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吸纳外地公司来武穴合作投资。杭州服装公司周老板说:“大金司法所工作人员急他人之所急,想他人之所想,公正高效,感觉到像是在本地办事,丝毫没有违和感,有机会还来大金寻求合作。”
(邓木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