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技能,帮助其更好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10月28日,由咸宁市咸安区司法局牵头,联合市强戒所、市就业局、市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的社区矫正对象电工培训班在市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班,共有4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
此次培训为期一个月,课程注重加强实际操作技能训练,涵盖电工操作基本知识、安全技术、技能训练等专业课程内容,结业后可完成一般电工类工作。
咸安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组织社会力量探索形成制度化的帮扶模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着力实现单一“输血式”帮扶向多元化“造血式” 帮扶转变,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掌握一技之长,增强生活信心,实现技能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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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新 戚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