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8 00:00:5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9月5日笔者获悉,今年以来,黄梅县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1件,其中继续有效42件,废止37件,失效16件,限期修订16件。涉及与优化营商环境相抵触4件。此举为助力经济发展发挥了作用。
今年3月28日,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省级文件要求,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文件打架”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的限制公平竞争、干预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等问题和与新发展理念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习惯,要对2021年以前制定的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100%清理,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00%审查。
该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2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证明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清理工作的主体是“谁起草,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清理范围是2021年4月15日前由县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下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含第五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继续有效、限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各部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及招商和引资促进中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黄梅县政府办及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开展了清理专项行动,对该清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报司法局备案。去年9月至今年初,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1件,其中继续有效42件,废止37件,失效16件,限期修订16件。涉及与优化营商环境相抵触4件。
(黎石国 北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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