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山 南山下 山下我的家
倒水河 河水清 清水滋人心
无论是 走多久 多远的距离
梦里总有故乡泥土的气息
……”
这首歌唱出了红安人民对倒水河深厚的情感与记忆,守护母亲河的碧水清波是我们共同的职责。
日前,红安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在城关镇李忠恕村,距倒水河干流不足30米的禁养区内,已拆除的养殖场出现复养的现象,另外在该村的限养区里,存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猪舍、养殖污水直排等问题,严重危害了倒水河水质及空气质量。
倒水河流域李忠恕村河段
对此,红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磋商程序,迅速向黄冈市生态环境局红安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城关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移交涉案线索,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制止和严厉打击畜禽养殖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检察长肖志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为将磋商会议决议落到实处,2月4日,该院肖志飞检察长带领吴志刚副检察长及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会同相关单位到李忠恕村实地调查,了解相关部门处理的进展情况。同时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经过现场查看,1家复养的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2家养殖场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养殖,也无完善环保设施,养猪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等未经过有效处理而直接排入附近池塘中,严重破坏倒水河流域生态环境;新建的3家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内,不符合国家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和红安县限养区“只减不增”的政策,且当事人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猪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三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三人仍继续建设,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备案手续。
肖志飞现场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肖志飞检察长现场督促县农业局、生态环境局和政府工作人员,对李忠恕村存在问题养殖污染问题进行及时整治,严格执行环保规定,确保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肖志飞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良性互动,汇聚公益保护合力,共同当好“母亲河”的守护人,实现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双赢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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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江玉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