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工作中存在老好人思想,不能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思想观念较为陈旧,缺乏创新意识,学习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做到学深悟透。”
“工作谋划的整体性、协调性不强,有时还存在工作安排不合理,个别细小环节不够严谨。”
“是的,我接受大家的批评,我一定认真反思,努力改正。”
在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的三楼会议室里,第三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会场氛围时而紧张,时而活跃,干警们的脸色时而红时而白,这心情就像是坐过山车一般,忽上忽下……
2月2日-5日,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部署要求,区检察院党支部以党小组会的形式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出了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具体问题13个。针对问题列出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
“此次组织生活会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提高了大家的思想认识水平,看到了彼此之间的差距和需要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大家的心贴得更近了……。”党员小王说道。
该院将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把整改问题的成果转化为谋划2021年工作的新思路、解决问题的新举措,持续推动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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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