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了张某危险驾驶案、
尼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李某等三人倒卖文物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办案人员和社会人士到场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对三起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汇报,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分析犯罪原因、主观故意以及社会危害,就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争议和社会影响阐述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
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发表了补充意见,表示拟被不起诉人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有悔罪表现,无犯罪前科且一贯表现良好,同意对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人士各自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查程序合法,检察机关拟对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了客观公正立场。对检察机关适时召开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走群众路线,听民意、解民忧,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给予了充分肯定,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上作出的积极努力。
“司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服务宗旨,要达到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使案件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和接受依法处理的结果。这就要求检察官在办案时,既要严格审查犯罪事实,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积极退赃赔偿的犯罪嫌疑人,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从而使我们检察工作服务好“六稳”、“六保”的工作大局,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娟谈道。
下一步,麻城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司法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坚持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以公信促廉洁”,以实实在在的办案质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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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媛 江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