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正在卡口执勤,按照规定对过往人员进行询问登记,没想到对方会突然加速冲卡,情急之下我只好上前拉住车门拦车……”回忆起当时的情况,退伍军人小廖仍觉得“惊心动魄”。
说起小廖的遭遇,还要追溯到2020年年初的一天。2020年1月30日,因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部署,麻城全市开始实行交通管制。2月12日,被告人程某驾驶长安牌无牌照灰色小车,经过麻城市白果镇正街疫情防控卡点时,面对执勤人员小廖的盘问,突然猛踩汽车油门加速驾驶冲卡,小廖见状拉住车门想要阻拦,却被拖行十几米后甩倒在地,造成小廖头额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因犯妨害公务罪,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事故发生前,小廖在某军区服过兵役,退役后在麻城白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疫情期间,小廖一直兢兢业业坚守在防疫一线,其妻一人在家照顾一双儿女和其年迈的双亲,这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六口之家负担更重一层。
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麻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展开了司法救助工作,依据《湖北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九)款,认定廖敏符合司法救助的对象要求,并特此向麻城市委政法委员会申报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感谢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帮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守不忘初心,恪尽职守的准则,展现一名党员干部的担当作为。”在收到救助金时,小廖感激并坚定地说道。
退役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更是一个值得尊重、守护的群体。近年来,为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起工作机制,积极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时给予救助,实实在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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