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表示,检察机关要当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天底下,哪个舅舅不希望外甥好的呢?你们企业有呼声,我们检察机关就一定有回应,想企业之所想,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幽默风趣又饱含诚意的话语,引来在场企业家们的阵阵掌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红安企业健康发展,1月29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特成立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办公室,并联合该县工商联、开发区,牵头召开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向企业家问计问需。红安县人大副主任、工商联主席詹必应,红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志飞,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程明生,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波平等出席此次活动,强大包装实业有限公司、湖北东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家代表、市县人大代表受邀参加。
会上,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郑满元汇报了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检察长肖志飞就成立该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办公室的重要意义讲开来,充分肯定了红安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在该县经济中占据的重要地位,传达了2015年以来,湖北省检察院、黄冈市检察院在护航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所出台的相关政策,并详细阐述了近年来红安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相关举措,表明了检察机关下大力气护航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坚强的决心和信心。
他强调,下一步,该院将依托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办公室这一平台,坚决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在服务园区企业发展、促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再加力度。一是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检察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慎稳妥办理涉及创新的案件,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二是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羁押必要性审查、信访积案清理;三是不止步于单纯办案,主动对接企业需求,靠前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四是加强对涉市场主体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法治成为红安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方案”得到与会各单位和企业家们的积极响应。在热烈而深入的交流发言中,与会企业家代表积极为检察机关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言献策。工商联表示希望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合作交流,以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助推落实“六稳”“六保”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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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媛 江玉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