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张法官周末还亲自上门帮我们解决案子的事情,真是辛苦啦,是您让我们可以顺利拿到钱”申请执行人张某说道。
申请执行人张某是李甲、李乙、李丙的母亲,2018年,李丙在没有告知张某、李甲、李乙的情况下,私自代表三人办理了房屋房改手续并作为唯一被拆迁人与第三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拿到拆迁款后购买了新房。之后,张某、李甲、李乙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李丙支付给原告张某60余万元、李甲、李乙各20余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9月,申请执行人张某、李甲、李乙向汉阳法院申请执行,法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证券、车辆等财产情况,并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原本是亲人,却因为房子的事情亲情破裂,心存芥蒂,本着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执行法官张银洲反复与双方谈心、谈理、谈法,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向被执行人李丙阐明应承担的责任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李丙同意偿还债务。申请执行人一方也同意作出让步,主动放弃利息。
申请人张某80多岁高龄,行动不便无法下楼,本身又无银行卡,收款欲委托李甲,李甲工作日无法约见,于是张银洲法官便利用周六休息时间带领书记员万鑫上门为张某办理委托事项。申请人一家住在八楼且无电梯,张银洲法官已年近六十,仍然不辞辛劳,爬上爬下,帮申请人把委托事项办好。目前申请执行人已顺利收到被执行人的转账,该案已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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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莉 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