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1 22:16:3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我同意公诉人出示的鉴定意见书结论,理由如下……”1月6日,由英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并首次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发表专业意见的被告人鲁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开庭审理。
该案中,被告人鲁某某与邻居伍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二人互相扭打。打斗过程中,鲁某某用拳头击打伍某某面部,致其两颗牙齿脱落,经鉴定,被害人伍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但鲁某某对鉴定结果存疑,认为伍某某牙齿可能为自然松动,且鉴定期间经诊治后被拔出,不应认定为受击打造成牙齿脱落。围绕鲁某某提出的疑问,开庭前英山县检察院及时向法院提出由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发表专业意见的申请,得到法院准许。
因疫情防控原因,为确保当事人身体健康并尽快审结案件,英山县法院借用英山县检察院远程讯问室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庭审。庭审过程中,针对鲁某某对被害人伤情鉴定结论的疑问,由黄冈市检察院专门指派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就被害人牙齿松动的原因、诊治后被拔除与牙齿脱落间的关系、轻伤二级的认定标准等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详细回答了公诉人、法官及辩护人的发问,并向法庭阐明了鉴定方法、鉴定依据等,最终被告人鲁某某表示认同鉴定意见。
该案承办检察官、英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林文敏表示,该案是内设机构改革以来,英山县检察院首次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辅助出庭办理的案件。庭审中引入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当场释疑及时解答当事人对鉴定意见的疑议,有利于实现诉讼价值目标,有利于推动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对于增强司法鉴定的透明性和可信度、促进司法的公平和公正有着重要意义。
(英山县人民检察院 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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