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通城县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分别组织开展了2021年首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书记、院长华先江及其他班子成员到各党支部参与活动。
首先,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细致研究了《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关于做好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法(2020)12号)等,重点围绕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巩固深化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若干措施》进行了交流与讨论。
随后,各党支部传达学习了《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试行)》,并组织所在支部干警签订了《“疫情防控从我做起”承诺书》,要求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要求,服从社区党组织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
最后,各党支部书记向支部成员传达了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有关程序,并学习了《通城县人民法院审判组织职权配置的规定》等院内管理制度。
党组书记、院长华先江在第一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中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政治学习,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要继续发扬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精神,在新的一年取得新的成绩;三是要明确职责、规范办案,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程隽 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