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黄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黄冈中院召开。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小桂,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新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元西,市政协社会和法治委员会主任黄耀雄,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冈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廖胜利分别对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会议由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詹光源主持。
企业破产是调整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既是一种合法的市场退出机制,也是一种有效的企业拯救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重大意义。
对黄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今后的工作,肖笛提出“党的建设规范化、运行管理规范化、业务操作规范化、重大事项报备规范化”工作要求,并寄予“筑一个平台、造一张名片、树一面旗帜、保一方安宁”殷切希望。
据悉,黄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全省首家以法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破产管理人协会,首届会员有66家。经选举,省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罗志宏任会长,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罗杰任秘书长,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易军任监事长。协会成立后,将在法院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破产管理人行业执业指引和规章制度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和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建立健全企业退出的市场化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会后,黄冈中院民二庭组织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代表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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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雯 陈傲 徐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