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办案外部监督, 12月3日,蕲春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常规抽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现场,该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首先向人民监督员详细汇报了前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情况,随后两位人民监督员查阅了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年度计划、本次案件质量常规抽查工作方案、常规抽查工作小组联席会议记录、评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记录、评查员撰写的个案评定报告和评查意见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并对照评查标准,针对前期评查发现的问题,随机抽选了4件案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了评查,保证了监督质效。
监督检查结束后,两位人民监督员表示,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织开展得高效、规范、有序,评查员履行职责严肃认真,真正做到了“真查敢评”,整个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打实。同时,两位人民监督员认为本次被评查的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准确、证据运用分析详尽、法律适用论证充分、办案程序合法规范,虽然个别案件存在小瑕疵,但情节轻微,不影响案件处理结论,被评定为合格等次的理由合理、结果适当。建议检察院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努力延伸检察职能、增强司法办案的人文关怀、突出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致力打造一批“精品”案件。
据悉,本次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将写入案件质量综合评查报告,提请检委会讨论决定,作为检委会审定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和今后改进工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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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