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我认为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可以有效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办案人员业务水平,而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评查工作进行外部监督,健全了检察权运行内外部监督结合的制约机制,更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监督员冯涛说道。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内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11月30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认罪认罚专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第六检察部主任王萍、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人冯斌、检务督察工作负责人罗小刚参加会议。
王萍向人民监督员通报了近年来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省院实施细则、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实施办法等内容。人民监督员抽查了该院2020年度办结的5起认罪认罚案件,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适用、司法说理、办案效果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评查。
“通过评查,我们发现了一些瑕疵,案卷中有的传唤证未填写时间、地点,有些《认罪认罚告知书》装订不规范。”评查过程中,两名人民监督员对照评查细则、法律法规,通过认真细致地审阅案卷,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汇总,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表》和《监督办案活动意见建议书》,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按照最高检要求,检务督察部门应当指导办案部门做好认罪认罚案件廉政风险防控和检察官履职督查和失责惩戒工作,罗小刚主任与人民监督员共同参加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认真查找案件中的不规范隐患,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要求立即整改和纠正,杜绝违法违规办案情况。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院检务督察工作中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和廉政风险防控进行查看了解。
“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环节,麻城市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自觉接受监督,充分体现了该院的检察自信和办案自信,希望今后加强沟通配合,促进案件质量的全面提升,把公平正义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丁如寿在评查结束后说道。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今后的自身履职尽责,发挥好监督作用会有进一步的提高,也实现了麻城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从内部监督为主向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转变的突破,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推进司法公开、阳光执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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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江练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