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开展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情况专项检察活动
2020-11-26 11:08:0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规范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从10月中旬至11月23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的带领下,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干警在全面了解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信息的基础上,走遍全市各基层派出所,对五十多名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执行完毕的犯罪人数、罪名、刑期、分布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
通过检查发现,虽然辖区内绝大多数被剥权人员能够在监管视线内报到、定期汇报思想动态、接受定期考核,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基层派出所存在档案填录不全面、不规范。二是派出所与村委会(社区)双方就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信息共享存在断档,村委会(社区)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此类人员信息。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一是建议各派出所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将“应管未管”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及时纳入管理;二是要加强与各村委会(社区)的沟通联系,及时向村委会(社区)通报辖区内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工作、生活等相关情况。村委会(社区)据此严格资格审查,对村(社区)换届工作把好选举关,防止“带病参选”“带病上岗”等现象出现,确保选举工作的纯洁性和合法性。
此次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在彰显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保障人民利益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工作,切实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更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 彭小陛 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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