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检察权的外部监督,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晓度,11月19日,英山县人民检察院分别邀请两名人大代表与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认罪认罚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方锋向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评查工作的相关内容要求,并对英山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截至目前,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25件166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98件121人,占总受理案件的78.4%,人数占比72.8%,制度适用率走在全市前列。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情法交融的特点,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高度统一。制度出台以来,检察机关办案更加规范也更具有操作性,大大提高了案件审查效率,也有效降低了司法成本。”方锋在交流过程中说道。
在观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片后,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姜潜敏对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程序和办案期限作了说明。目前,该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已成为常态,一些“简案”从检察机关受理到法院一审判决一般只要15天,与普通程序相比,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尤其今年面对疫情影响,更是为部分企业推动复工复产提供了强大助力。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通过听、看、问、查等方式,对案件的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社会效果及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并就评查中遇到的疑问与办案检察官进行了交流,同时也对英山县检察院案件质量内部监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针对评查过程中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们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该院将积极采纳与改进,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普及,努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为推动英山县域治理现代化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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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王樱 倩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