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12 16:12:2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不起诉案件公开、公正。2020年11月9日,铁山区检察院对3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危险驾驶案集中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相关办案人员、值班律师、案件当事人到场参加听证。
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分别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3名犯罪嫌疑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血液中酒精含量均在100mg/100ml以下,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拟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随后,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进行陈述发言,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悟,对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深表感谢,表示今后将引以为戒,遵纪守法,相关办案人员表示对3人作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没有异议。
参会的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3起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检察机关在对社会危害性大的醉驾类案件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对没有造成损失,社会危害性较小的醉驾案件作不起诉处理彰显了司法温度,同意检察机关拟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驾车意识。
下一步,该院将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努力形成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常态化,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审查决定权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
(彭小陛 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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