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蕲春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陈飞、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张国银、第六检察部干警陈高,邀请市人大代表廖新安、人民监督员高伟宏一行五人,来到了蕲北山区向桥乡杨畈村为该村申诉人陈某某进行公开答复,既解其“法结”,又解其“心结”。
2020年4月20日,陈某某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写信表达诉求。省院收信后,指令蕲春县检察院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公开答复。蕲春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作出安排,按照公开答复的法定程序及规定动作,迅速联系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向桥乡政法委员,来到杨畈村委会,在多方见证下,以现场送达的方式,向陈某某宣读了其诉求内容和检察机关的答复结果,并就相关法律诉求进行细致释法说理。
陈某某对检察机关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精神,给予高度赞赏和由衷感激。
市人大代表廖新安发出感慨:“检察机关从上而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这次公开答复活动,很接地气,答复得清楚合法,当事人听后应该会消除疑虑,也让我再一次近距离感受到了阳光检务和法治的力量。”
“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温度和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检察院真是做到了极致,今天群众信件答复内容直面问题,释法说理,法律条款解释清晰,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人民监督员高伟宏也坦露心声。
据悉,今年来,该院坚守为民情怀,以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为抓手,有力推动了特色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其中在全面深化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方面,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检察官送法下乡、公开听证等系列活动,共接待来访、来信、“12309”来电共计116件,按照规定100%实现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深入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充分彰显了检察初心和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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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