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5 17:14:28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审结一件案子很容易,但如何挽救失足未成年罪犯,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是一个长期的工程,需要坚持。自2017年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以来,未检检察官一直不断探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工作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辅导工作模式。
为积极响应省、市院要求,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服务的规范衔接,近日,在两名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黄梅县人民检察院与共青团黄梅县委、黄冈市静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黄梅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共同签订了《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委托服务协议》,以政府购买的形式,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全面帮教,帮教内容包括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亲职教育、针对性的公益服务等。
目前,通过专业社工组织的介入,该院已经初步形成“四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即承办检察官负责统筹协调考察帮教各项事宜,全面收集考察帮教信息,有针对性地制订并调整考察帮教方案。静远社工服务中心安排心理咨询师负责不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发现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矫正。专业社工以及志愿者负责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社会交往、个性特点等情况,全面评估其问题和需求,作出评估报告,并向承办检察官反映。监护人对帮教对象加强管教,并及时将苗头性问题告知承办检察官。通过全方面的监管和协作,优化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扶体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中引入社工服务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实现司法工作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机结合,提升帮教效果。接下来,该院将借鉴‘互联网+’思维,广泛链接社会资源,建立检察机关监督指导、社工组织服务、帮教企业管理、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协助帮教的社会化帮教模式,推动以社会化管理的方式共同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该院未检检察官如是说。
(熊毅 徐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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