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主遭遇交通事故去世,妻子女儿不服对肇事者的判决来到红安县人民检察院申诉。面对年迈的申诉人看不懂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文书,申诉人的女儿已身怀六甲行动不便的情况,10月28日上午,该院检察官主动来到申诉人所在村村委会,对这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答复,并邀请村委会书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听取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切实保证案件办理及答复过程公开、公正。
原刑事案承办检察官
申诉人王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的妻子,被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身亡,被告人蔡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申诉人王某对此判决不服,今年九月底向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申诉案承办检察官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对原交通肇事案判决和相关证据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审查。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判决并无不妥。但考虑到王某多次上访,情绪激动,如果释法说理不到位、思想工作不到位,难以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此,检察官通过分析申诉材料、多次对申诉人进行询问了解,彻底了解到其症结所在,在出具给申诉人的法律文书中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的同时,考虑到其难以读懂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文书,遂决定采取公开答复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撤底解开其心结。
由于申诉人每次来访都有其女儿陪同,但如今女儿已怀孕八个月,为了免除其女儿陪同途中身体劳顿和潜在风险,检察官决定将公开答复活动的地点安排在其居住地附近。
答复会上,申诉人陈述了其诉求和理由,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及案件办理情况,发表了对案件的审查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回答了申诉人王某提出的相关问题,并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从证据、事实以及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分别就该案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了意见。受邀人员一致认同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的处理意见,认为该院答复内容有理有据,审查程序合理合法。尤其是今天举行公开答复会,充分尊重保障了申诉人的权利,让人感受到了法治的温暖。
最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志刚表示,希望申诉人能通过今天的公开答复,大家的释法说理,解开心结,放下包袱,回归正常平静的生活。经过参加人员的一番释法说理和思想工作,申诉人的情绪逐渐平和,对该院的审查结果也表现出满意和接受,并表示就此息诉罢访。
申诉人签收送达文书
看着申诉人和女儿终于释怀,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感慨道:“控申工作最根本的职能就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我们要办好每一封群众来信,接待好每一位群众来访,办好每一个申诉案件,才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赖。”
红安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对于群众信访工作在严格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实体性答复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回复答复质效,让信访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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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江玉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