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从这里路过都是闭着气跑过去,现在好多了,这里的垃圾不见了,空气也不臭了……”近日,麻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到麻城某乡镇对乡村垃圾一事进行回访时,附近的村民高兴地说道。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
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实施方案》和《2020年黄冈公益诉讼工作特色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为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麻城市检察院联合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各乡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乡村垃圾整治行动,包括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敞口垃圾池取缔、地表垃圾清理等工作,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切实保障青山、绿水、地洁。
5月底至8月初,第四检察部干警和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的麻城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程建设指挥部,先后深入辖区内的25个乡镇(街道办、园、区)和404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水源地等环境污染严重的地方进行实地调查、暗访。
通过调查,发现辖区内有个别乡镇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形成“垃圾山”污染环境等问题。经了解,“垃圾山”并非该村指定垃圾堆放点,但由于长期以来无人监管且无任何防污染措施,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散发出难闻气味,对土壤及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实地调查后,该院进一步厘清责任,精准监督。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所在镇政府作为监管主体。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黄冈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与市垃处办联合发文,对暗访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制发检察建议,以书面送达和现场宣告送达的方式将诉前检察建议书送达至相关镇政府。
要求该镇政府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巡查协作,加大对垃圾倾倒、堆放的整治力度,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垃圾堆进行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并恢复土地原状,确保彻底清理“垃圾山”,不留盲区;积极探索制定乡规民约,规范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通过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就近回收利用,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抓下去、抓到实、抓到位。
镇政府明确表示,《检察建议书》反映的事实客观、准确,提出的建议具体、详实,将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彻底清理“垃圾山”。同时,将尽快整章建制,形成共同治理的长效机制,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据了解,自该院开展乡村垃圾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截止目前,共搜集有关案件线索21条,立案调查21件,磋商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17份,督促清理垃圾3000余吨。
下一步,该院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督促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为助力麻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提交上一份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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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江练琴 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