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防患于未“燃” 检察长深入镇区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
2020-10-29 11:24:5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最大限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县委、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部署,10月27日,阳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义林,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蔡庸文来到该院森林防火对口督导联系的阳新县白沙镇,全面检查督导该镇森林防火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尹义林一行首先来到白沙镇政府,认真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的介绍,详细询问了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落实、基础建设、防火宣传、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要求相关负责的同志在注重提升防灾救灾综合水平的同时,加大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关注度和预防火灾意识。
随后,在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尹义林先后前往平原村和汪武颈村,实地检查了两个村防火带修建、村内防火宣传标语设置和重点区域巡逻人员到岗等情况,并多次向相关负责人和一线工作人员强调,秋冬是山火高发时节,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重大,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到防患于未“燃”,为全县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护。
检察官提醒: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以放火等其他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或者以其他方式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柯美中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