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2 15:26:2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10月20日,黄梅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詹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拟作不起诉处理召开公开审查会。会议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听证,邀请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列席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简要案情及作不起诉处理的法律依据,该案犯罪嫌疑人詹某某与被害人系邻里关系,在发生毁财行为前被害人有过错在先,事后詹某某赔偿了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到案后也自愿认罪认罚,为了更好地化解双方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建议对詹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参会人民监督员就案件相关细节向案件承办人一一了解后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詹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此次公开审查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增强了审查起诉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参会的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态度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该院把司法为民真正落实到每一件案件中的理念给予肯定,增强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促进了社会关系和谐发展。
(熊毅 吕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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