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发出后,困扰村民多年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解决了!
2020-10-20 15:39:5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大冶市一家石料厂生产时产生大量噪音、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并且涉嫌土地违法,检察机关经实地勘察后向当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日前,在行政执法部门的强力监督下,这家未批先建和配套环保设施未建设完成就非法进行生产的石料厂停产整顿了。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2003年,姜某某在大冶市某乡镇成立了一家年产十万吨石灰的石料厂,该厂至今一直未按环评要求进行规范建设,厂房内防尘设施未配套到位和没有起作用;竖炉除尘脱硫设施未改造升级,未安装脱硝设施;没有安装消声、减震垫降噪隔音设施;雨污分流设施在无法满足实际生产需求的情况下,未进行改建扩建等等。
虽然存在诸多环保问题和安全隐患,但是该厂依然非法营运多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废气、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今年9月上旬以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多次实地调查取证,在距离该石料厂200米外就能听到厂区机器的轰鸣声,厂外的道路上四处散落着砂石,路边树叶上积满厚厚的尘土,运输砂石的车辆进进出出,物料堆场没有有效的防尘措施,厂区内尘土飞扬,工人们正在恶劣的环境下作业。干警当即进行调查取证,并拍照录像固定了相关证据,准确掌握了这一非法石料厂存在的违法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的现状。
同时,检察官还查明,该石料厂主要经营石料和石灰加工,因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堆放的砂石等物料未采取围挡和覆盖等防止扬尘污染措施,多次被有关部门处理,但直到检察官现场调查,该石料厂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鉴于该石料厂缺乏相关必备的审批手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先后走访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有关职能部门,调取了该石料厂的备案登记材料及相关书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界定了其非法性。9月18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启动诉前检察建议程序,分别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连同现场勘验照片一并送达,敦促其尽职尽责,依法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落实处理措施,有效制止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履职,依法对该厂作出了停产整顿的决定。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日前再次来到该厂,发现厂区全部停止生产,为数不多的工人正在对地面进行硬化,巩固堆场围墙,恢复环保设施。
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下一步,该院将集中在乡镇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提升基层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认知度与参与度,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绿色家园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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