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跟踪回访
2020-10-17 12:05:0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很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最近我在火锅店找了一份工作,下个月就要升职了。”10月13日,黄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并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
座谈会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汇报了近期的思想、生活情况。随后,承办检察官尹骄阳以法训诫、以情动人,对小明进行了深刻地教育谈心,教育、训诫其不可再犯,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并要求他定期做思想汇报,以便考证其是否能顺利通过考察期。
案情回顾:2019年12月,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小明受吸毒人员范某指使,将4片甲基苯丙胺片剂和1小袋甲基苯丙胺冰毒转交给买方徐某,在交易过程中,小明、徐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随后小明带领公安民警将范某抓获。
该院受理该案后,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并在过程中充分保障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因小明具有未成年人犯罪、从犯、一般立功3个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自愿认罪认罚;交易的毒品数量较小,且已被当场收缴,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鉴于此,从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的层面考虑,黄州区检察院于2020年8月7日依法决定对小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
在考验期内,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跟踪回访,并借助社会支持体系,委托湖北静远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定期帮教。
参与座谈的人民监督员对黄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致力用司法温情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同时教育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要珍惜机会、积极悔改,教育其法定代表人要加强家庭教育,关爱子女成长。
(熊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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