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张雪莉)初冬时节,寒风渐起,但金牛法庭庭长吴曦的司法服务却温暖人心,一起因房子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在审判庭里和解,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原告朱某与被告吴某原是夫妻,育有一儿一女,因性格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双方协商一致两个子女跟随吴某生活,抚养费均由吴某承担,2017年7月,二人在大冶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
原本是好聚好散,却在七年后因一套房子导致曾经的夫妻闹上法庭对簿公堂。
离婚后,朱某因没有住所,2019年在金牛镇某小区全款买下一套128平的房子。为了买房朱某花光了所有积蓄,为此便向吴某借款4万元用于装修。房子装修好后,吴某以方便孩子上学为由入住朱某新房,朱某也想让孩子有更好的学习环境便同意吴某在此借住。
2019年春节后,朱某外出打工,吴某再次结婚,将前妻的房子作为婚房,并换掉了门锁。
有家不能回的朱某多次前去找吴某讨要说法让其搬离,却连门都进不去,一怒之下朱某将自己的前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吴某搬出朱某住宅。
“他们家因房子的事闹了好多年了,我们社区和派出所都去调解了好几次,每次去两个孩子都在旁边吓得直哭”。
收到该案后,吴曦仔细研读卷宗,并联系当事人所在社区向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自古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根据朱某起诉的排除妨害纠纷进行判决怕是不能从根结解决问题,还可能让两人关系恶化,那两个孩子可就难了,这个案子还是调解最好。”吴曦作为有几十年法院工作经验的老法官,遇到事情他总是习惯想得再深一些,做得再多一些,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子,他便更加的慎之又慎。
“要我搬出去可以,让她把房子过户到我儿子名下我立马搬”。
“不用调解,那是我的房子,他凭什么住?上哪都是我有道理”。
心里放着事儿就容易睡不好,第二天一早吴曦便给当事人打去电话,双方态度都很坚决不肯调解。
出师不利,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这也在吴曦的意料之中,很少会有案子一次就能调解成功,大多都是需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沟通的细活慢活。
“你俩虽然离婚了,但他还是孩子的爸爸啊,你们这样让孩子夹在中间多为难”。
“我要不是顾及孩子,这事也不会拖这么久,但凡能讲得通道理我也不愿意起诉他”。
每次打完电话吴曦都会进行一次总结,再结合所了解的情况制定下一次的调解方向,经过多次推心置腹的沟通,两人终于有所动摇。
时间很快到了庭审当日,庭审前吴曦依旧不放弃调解试图修复两人关系,结果两人一碰面就为了房子的归属问题吵得面红耳赤。
“你们一个是孩子的爸爸一个是孩子的妈妈,不要一见面就吵,这样对孩子成长多不好!房子重要,但孩子更加重要,父母离异应该给孩子更多的爱……”
为了避免两人愈吵愈烈,吴曦与书记员将两人分开进行背对背调解,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将两人组织到一起进行释法明理,让他们多站在双方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言明父母关系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让他们多关注孩子的情绪、学习和性格,在吴曦苦口婆心的劝解下,他们终于同意各退一步,吴某在调解书送达之日搬出该房屋,朱某自愿三日内偿还吴某借款7万元交给吴某堂哥保管,确保所有的钱都用在孩子身上。
调解结束当天,朱某为两人孩子办理一张银行卡将7万元存进卡里,吴某在调解书送达前便搬离房子,至此事结案了。
法院化解纠纷并不只是体现在一纸判决上,而是根据不同的案情,找准矛盾关键点,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近年来大冶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案施策,做到情法兼容,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努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枫”景。